1.總行許可證存檔復印件加蓋公章;
2.總行轉移文件的規(guī)章制度(需加蓋總行公章);
3.總行合法身份證復印件;
4.分行監(jiān)事任命書;
5.分行監(jiān)事身份證復印件及復印件;
6.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證明(加蓋總行公章)。
公司核名→身份認證→網上注冊→預約文件→現場送達文件→領證→刻制立案
(1)名稱應符合主管部門的明確規(guī)定:分公司名稱必須簡稱為公司名稱;
(2)經營范圍必須符合主管部門的明確規(guī)定: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;
(三)生產經營企業(yè)法人變更地點相同,生產經營管理前提適當:分公司不得與公司在同一地點經營管理。
1.關聯公司非法設立的分支機構;
2.分公司不擁有自己獨立的個人財產,在經濟發(fā)展上與關聯公司進行綜合審計,經營管理和娛樂活動中的債務由關聯公司償還。其占有和使用的個人財產是總行個人財產的一部分,列入總行資產負債表。
3.分公司不是公司,其設立不需要按照公司設立程序,只需要履行非常簡單的登記注冊和開業(yè)手續(xù)就可以成立。
4.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,沒有自己的章程,不具備監(jiān)事會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經營執(zhí)行行政機關;
5.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,只要分公司的名稱印在總公司的名稱后面即可。
1、在經營管理的后期,如果出現虧損,可以沖減總公司的收入,可以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。
2.一般來說,分行交付總行的收入不需要提前繳稅。
3.分公司和總公司之間的轉讓不改變產權,不用擔心引起稅費。因為分公司本來是總公司的。
雖然分公司不是公司,但它在總公司中的作用畢竟至關重要,尤其是對于想擴大業(yè)務的中小企業(yè)
可能性低,易于管理,也能在稅收制度上為中小企業(yè)提供絕對優(yōu)勢。因此,中小企業(yè)在選擇擴大數量的方法時,可以結合自己的需求。